關(guān)于“九一三”事件,官方著述基本沿襲了事發(fā)之后不久下發(fā)的一系列中共中央文件的說法,這些文件包括:1971年9月18日中發(fā)【1971】57號,關(guān)于林彪出逃的《中共中央通知》;1971年10月6日中發(fā)【1971】65號,《中共中央通知》;1971年11月14日中發(fā)【1971】74號,《中共中央通知》(印發(fā)《“571工程”紀要》和影印件至相關(guān)級別);1971年12月21日,中發(fā)【1971】77號,《中共中央通知》【《粉碎林陳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的斗爭》(材料之一)】,等等。
海內(nèi)外研究者則眾說紛紜,莫衷一是。迄今為止,各種說法的依據(jù)大多是直接或間接當事人的回憶,鮮少原始文字資料的支撐。筆者推測,除了親歷者個人存留的某些零星文字資料(如筆記、日記、字條、電話記錄之類),“九一三”事件很可能沒有多少人們通常熟悉的那種系列原始文獻檔案;非要說有,恐怕主要是事發(fā)之后官方專案機構(gòu)的大量原始審訊記錄、交代材料、證人證言等。目前也不大可能寄望披露這些材料。一個相當?shù)臅r期內(nèi),親歷者的回憶和口述仍會是還原這一事件最重要的史料。
在諸多回憶和口述里,來自健在的林彪家人的回憶無疑是最值得重視的材料之一。健在的林彪家人,有林彪的女兒林豆豆和她的丈夫張清林(事發(fā)時尚是未婚夫),還有就是林立果的未婚妻張寧。就與事件的關(guān)系而言,林豆豆又是最重要的親歷者。眾所周知,林豆豆的說法自事發(fā)始即與官方結(jié)論相異,因鮮見于正式文本,多屬坊間傳言。2004年臺北出版李晨著《世紀風鈴》,披露了《林立衡“九一三”后寫給中央的材料》,很快在網(wǎng)上流傳。材料并非典型的回憶,而是林豆豆1980年3月寫的申訴材料,材料寄至鄭州市委負責人轉(zhuǎn)河南省委負責人,轉(zhuǎn)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。據(jù)研究者核實,林豆豆承認材料為她本人所寫,但她并不認識李晨,也未將材料提供給李晨。去年香港出版的《林豆豆口述》(舒云整理),再次收錄了這份申訴材料,題為《我所知道的“九一三”事件》。遺憾的是,該書并非林豆豆所編,甚至“未經(jīng)林豆豆本人審閱”,且“有刪節(jié)”。據(jù)研究者考證,《世紀風鈴》和《林豆豆口述》的編著者都對這份材料作了改寫。兩個修改稿和原稿的差異,已有研究者做了仔細對比和甄別,此處不贅。無論如何,這都不能不減損其史料價值。
話說回來,這份材料(以下簡稱“林豆豆材料”或“材料”)畢竟是公開發(fā)表的林豆豆關(guān)于此事的唯一文本,人們格外關(guān)注。嚴格說來,申訴材料還是屬于記憶性質(zhì)的史料,雖然也算第一手資料,但不宜簡單采信,而需要與其他史料比對和參照,或證實,或證偽,或存疑?!傲侄苟共牧稀迸读恕熬乓蝗笔录娜舾杉毠?jié),不少是他人未能也不能提供的情節(jié),但也與其他親歷者的記憶有一些齟齬,留下不少疑點。本文將以此為主要對象,結(jié)合其他一些親歷者的回憶或口述,對若干史實敘述的疑點作一討論。
林立果同林豆豆談了些什么
“材料”是從1971年9月7日講起的?,F(xiàn)有回憶和口述都證明,林豆豆、張清林還有張寧正是這一天到北戴河的。(參見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,《中華兒女》1999年第2期;劉吉純口述、丁丑整理《難忘的“九一三”前夜——一個警衛(wèi)人員的回憶》,《歷史學家茶座》第一輯,山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)
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、警衛(wèi)參謀劉吉純(據(jù)李文普說,劉吉純是從總政治部保衛(wèi)部調(diào)到八三四一部隊掛名為警衛(wèi)科副科長的,擔負林彪的警衛(wèi)工作。參見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都回憶,林豆豆這天一到北戴河,就被林立果找去密談。李文普說,林豆豆、張清林、張寧和空軍政治部保衛(wèi)部的楊森9月7日上午十一點多鐘從北京到達北戴河;到了不久,林立果就把林豆豆接到57號樓林立果住處密談。劉吉純說,9月7日上午,林立果、林立衡等從北京飛到北戴河,午后張清林和楊森找到他,說不知林豆豆被老虎弄到哪里去了,要劉趕快把主任、老虎抓起來。(《難忘的“九一三”前夜》)劉吉純所說有的恐怕不實,據(jù)李文普文章,林立果此前已在北戴河(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,不可能與林豆豆等人同行;但劉聽說的“林豆豆被老虎弄到哪里去了”,算是對李文普所說的林立果、林豆豆“密談”的一個佐證。
密談的內(nèi)容,李文普、劉吉純當然不會知道。但林豆豆隨后向李、劉等人打招呼,告訴他們林立果要“挾持”首長,多少透露出一點“密談”的信息。劉吉純說,9月7日晚上林豆豆要他去她那里,“她說,主任(即葉群——引者注)、老虎(即林立果——引者注)在外面做了壞事,被上邊知道了。他們怕挨整,在北京待不住了,想挾持首長(林彪)到外地去?!眲⑦€說,9月12日晚上十點半左右,林豆豆又一次告訴他和李文普:“主任、老虎要挾持首長到廣州去,在廣州呆不住就去香港”。(《難忘的“九一三”前夜》)林彪的秘書宋德金可以佐證劉吉純的說法:“大約9月10日,八三四一部隊警衛(wèi)科副科長劉吉純把我拉到僻靜處,悄悄對我說:‘豆豆(林立衡)說,主任(葉群)與林立果要挾持首長(林彪)外逃,怎么辦?’我聽了之后,大吃一驚,繼之又平靜下來……”(宋德金《真實的林彪——林彪秘書最后的回憶》)李文普也回憶,9月12日“這天下午,我在平臺上乘涼,林豆豆突然對我說:‘林立果盡干壞事,要害毛主席,他們還要去廣州。萬一不行就讓首長去香港,你不能讓首長上飛機走?!?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林豆豆對劉、李兩人所說,很可能就是林立果同她“密談”的內(nèi)容。
這是一個十分關(guān)鍵的歷史情節(jié),甚至可以說是“九一三”事件的第一個信號。林立果正是第二天就回到北京,與“小艦隊”的人具體密商殺害毛澤東、“南逃”廣州和香港的計劃的。令人不解的是,“材料”對這次“密談”卻沒有只言片語,人們只能從“材料”的其他敘述中判斷。林豆豆在“材料”里說,從9月7日開始,她就逐個分別找劉吉純、李文普及林彪身邊的衛(wèi)生員陳占照、張恒昌(據(jù)李文普的文章,張恒昌、陳占照的身份是內(nèi)勤公務(wù)員。參見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“反復談話”。談些什么,“材料”沒有直接說,只能從這段敘述了解:“開始,李文普并不相信我說的林立果要帶首長(林彪)去廣州,萬一不行就讓首長去香港以及林立果還要害毛主席的事,后來他也感到事情有些不對頭,向我說了葉群和林立果瞞著林彪所干的一些事情?!?《林豆豆口述》)
如果可以判斷林豆豆、劉吉純、李文普所說就是“密談”內(nèi)容的話,那么,“密談”內(nèi)容不會只是這么簡單。林立果、葉群為什么要殺害毛澤東,要“南逃”廣州和香港,這些都會在“密談”中涉及。遺憾的是,“林豆豆材料”不僅未能詳述,甚至幾無交待,留下的只是懸疑。
十多年前,張寧出版的書稱,“九一三”事件過去多年以后,林立衡親口向她講述了那天林立果找她談話的情況:(9月7日)下午三點前,林立果接林立衡到57號樓單獨談話。林立果對林立衡說:“自從廬山會議以后,一組(毛澤東代號)揪住主任不放,幾次檢討通不過,現(xiàn)在又趁首長到北戴河休養(yǎng),跑到南方巡視,到處公開接見講話,放風,最終目的是要打倒首長。首長身體差,一旦有什么事,怎么吃得消?劉少奇、彭德懷的例子擺著。首長又不肯服個軟、認個錯。一組已經(jīng)擺開陣勢,絕不會放過首長。與其等死,不如孤注一擲,做一次拼搏。”“她問:‘你準備怎么拼搏?主席威信高,稍有不慎,首長更被動?!⒐f:‘反正形勢對首長非常不利,坐著等死不如主動出擊,說不定有一線希望!我想再看看形勢發(fā)展,實在不行就跟一組硬干!或者到廣州另立中央,再不行就上山打游擊?!薄傲至⒑饧庇诿迦~群和林立果的真實底細,問林立果:‘形勢真的那么糟?首長的態(tài)度怎么樣?他知道嗎?’林立果說:‘首長還不知道,事情沒考慮成熟前,不能跟他說?!?張寧《自己寫自己》,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)這段敘述第一次詳細披露了林立果與林豆豆密談的情況。張寧還提到,9月8日晚上7點多鐘,林立果去56號樓又與林豆豆單獨談話20多分鐘。她說這也是林立衡多年后告訴她的,這次談話是林立衡要求的,是最后一次爭取阻止林立果回北京,但林立果始終不開口,神情上卻流露一點猶豫。(《自己寫自己》)然而,張寧不是直接當事人,這段轉(zhuǎn)述有待林豆豆確認。
前些年,原空軍政委高厚良口述說,(9月)7、8號兩天,林立果把謀殺毛澤東不成就去廣州另立中央,再不成就去蘇聯(lián)吃洋面包、當“寓公”的計劃,告訴了林豆豆,談了兩個多小時,林豆豆自己說“當時怕林立果對自己下毒手,都曾向林立果表示‘跟你們走’”。高厚良還說,林立果向林豆豆說過“首長也同意”。(高厚良口述、高德明整理《“9·13”之后的林立衡——暨說給林豆豆的知心話》,《中華兒女》2000年第9期)高厚良披露的情況相當重要,這說明林豆豆不僅知道林立果要去廣州,而且知道他們還可能去蘇聯(lián)。高厚良口述在“去廣州另立中央”這一點上,與張寧的轉(zhuǎn)述吻合;不同的是,張寧轉(zhuǎn)述中提到的“孤注一擲”、“做一次拼搏”,在高的口述中具體化為“謀殺毛澤東”;而高所說林立果要去蘇聯(lián)吃洋面包、當“寓公”的計劃、林豆豆出于擔心表示跟林立果走、林彪也同意等情節(jié),張寧的轉(zhuǎn)述完全沒有涉及。高厚良同樣不是直接當事人,高又沒有說明材料的出處,其口述目前很難作為參考的依據(jù)。
林彪對毛澤東南巡談話有何反應
林立果、葉群要去廣州甚至香港,還要謀害毛澤東,直接原因是得知了毛澤東的南巡談話。1971年八九月間,毛澤東出京南下,先后到了武漢、長沙、南昌、杭州、上海,沿途同地方黨政和大軍區(qū)主要負責人談話,嚴詞點名指責林彪,多次使用“突然襲擊”、“分裂黨”、“急于奪權(quán)”等政治斗爭慣用的詞語,發(fā)出“廬山這件事,還沒有完,還沒有解決”的告誡,實質(zhì)上預警了新一輪“路線斗爭”。官方著述斷定,林彪、葉群得悉毛澤東南巡談話后終于作出殺害毛澤東、武裝政變的“瘋狂的決定”。(參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《毛澤東傳(一九四九——一九七六)》下,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;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著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歷史》第二卷,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)
據(jù)李文普回憶:“9月6日,周宇馳帶著毛澤東巡視南方接見湖南、廣東、廣西等地黨政軍領(lǐng)導干部批評林彪的講話材料來到北戴河見了林彪、葉群、林立果,談話內(nèi)容,我不清楚?!?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這個敘述值得追問。李文普是衛(wèi)士長,按規(guī)矩不可能看到這個講話材料,周宇馳、林立果、葉群也不大可能給他看,那么,李文普怎么知道周宇馳帶來的是毛澤東的南巡談話材料?反過來問,如果李文普得知,那么,當林豆豆告訴他林立果、葉群要殺害毛澤東、“南逃”廣州和香港時,一開始他為什么不相信?這些細節(jié),李文普的文章都未交代清楚。
退一步說,假如林彪得知毛的南巡談話,熟稔毛澤東性格的林彪不會不了解事情的嚴重性。問題是,林彪有什么反應?他準備如何應對?這是解讀林彪在“九一三”事件中的心理和行為的又一個關(guān)鍵性問題。然而,迄今為止,幾乎沒有親歷者披露任何相關(guān)史實,包括林豆豆。沒有披露,可能的原因是:第一,完全不知情;第二,雖然知情,但礙于種種原因不愿意披露;第三,林彪沒有態(tài)度或有態(tài)度但深藏不露;第四,根本不知道毛的南巡談話。無論是何原因,只要史料不充分,很難確認林彪主謀或參與了殺害毛和“南逃”的策劃。
高德明的一篇文章稱:9月7日上午,周宇馳駕駛直升機將顧同舟15頁紙的情報送到北戴河。林立果領(lǐng)著他去見了林彪、葉群。擬定了三套方案:一是動員江騰蛟去上海、杭州組織王維國、陳勵耘殺害毛澤東,讓于新野先去上海、杭州偵察毛澤東的動向并觀察王、陳二人態(tài)度;二是如謀害不成,就帶黃、吳、李、邱到廣州另立中央,實行地區(qū)割據(jù);三是作最壞打算,為北去蘇聯(lián)作準備。事后,周宇馳曾向艦隊成員說:“林副主席很動感情,抱著我的雙肩說‘宇馳同志,我把一切都交給你們了!’”高文還說,林立衡當時曾問林立果:“首長知道暗殺主席的事嗎?”林立果肯定地說:“他也同意。”(高德明《林立果在“9·13”前的六個晝夜》,《中華兒女》2000年第12期)以高文的說法,林彪不僅知道毛的南巡談話,而且參與了策劃,至少知曉殺毛、南逃、北叛三個方案。問題是,高文沒有出處,無法為據(jù)。
一直隨衛(wèi)林彪、最為林彪信任的李文普,倒是提供了從9月7日到12日的6天里林彪一些令人費解的零星動態(tài):
(9月7日)林彪看到張寧、張清林,很高興。葉群問他滿意不滿意時,他表示:“滿意,很滿意,一個老紅軍的女兒,一個勞動人民的兒子,很好!”
(9月8日)這一天,林彪一切如常,96號樓很平靜,林彪也沒有問我林立果到哪里去了。到了晚上,林立果從北京打來電話,說已安全到達北京,要我報告首長,我馬上報告林彪、葉群,林彪點頭說:“好!”
(9月)9日,北戴河96樓比較平靜。海里有人游泳,山上警衛(wèi)森嚴,“林辦”的人卻像平常一樣各忙各的。
(9月10日)當天下午,林立衡帶了張清林、張寧、楊森去山海關(guān)游玩,買了一些送給林彪、葉群的小禮品,林彪見了禮物很高興,葉群叫我給他們照了相。
(9月12日)上午,林彪叫我收拾一下東西,準備去大連……晚飯前,林彪也沒有說要走,而是和葉群一起為林立衡、張清林舉辦婚禮,要我準備照相。葉群領(lǐng)著林立衡、張清林到林彪面前,說“張清林求婚,豆豆同意了,今天晚上就舉辦一個‘訂婚儀式’?!绷直胝f:“很好嘛!祝賀你們訂婚啦!”葉群把我叫進客廳,給林彪、葉群、林立衡、張清林照了合照;又強拉著林立衡、張清林接吻,拍了照,又讓女兒女婿出去同工作人員一起合影留念。(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
見準女婿、準兒媳,拍照合影,高興收到小禮品……用李文普的話說,林彪這幾天“平靜”、“如?!?。難道這就是林彪知悉南巡談話后的反應?到底是知曉南巡談話,但表面“一切如?!倍抵忻苤\;還是雖然知曉南巡談話,但打算以不變應萬變;抑或干脆蒙在鼓里,不知道南巡談話?這些都還是未知數(shù),林豆豆的“材料”也沒有任何說明。
林彪到底要去哪里
林彪對毛的南巡談話有何反應,不得而知;但那幾天他打算去大連,卻是幾位親歷者都肯定的。
林豆豆的“材料”說:“9月7日,首長對我們說的是去大連,葉群為了不讓首長去大連,就叫李文普和劉吉純對首長撒謊,說大連的水,首長不能喝。”(《林豆豆口述》)李文普證實了林豆豆的說法:“(9月12日)上午,林彪叫我收拾一下東西,準備去大連。大連是林彪常去的地方……我以為林彪真是去大連,按慣例給大連市交際處打電話,要他們檢查一下房間,調(diào)控好林彪住房的溫度,并對其他注意事項提出了要求。我又收拾了林彪隨身帶的東西。”(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劉吉純也說:“9月10日,我和林立衡碰了一次頭,兩人都未發(fā)現(xiàn)新情況,只聽說準備去大連。”(《難忘的“九一三”前夜》)
眾所周知,同在北戴河的葉群、林立果另有打算,準備去廣州、香港。這個情況大概是林豆豆最早知道的。從“林豆豆材料”看,她最先跟劉吉純、李文普打了招呼,一開始李文普不大相信林豆豆所說。(《林豆豆口述》)李文普自己也說,對林立衡這番話,他感到突然,不相信。不相信的原因,是林彪讓他準備去大連,并沒說去廣州;另外,林立衡和葉群感情不好,林立衡和林立果也有矛盾,感情平淡。他說長期在“林辦”,對林家真真假假的事見多了,聽多了,也遇多了。(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
葉群、林立果要去廣州、香港,必須說服林彪改變主意。怎么說服林彪的?“林豆豆材料”談到9月12日晚上的一個情況:李文普告訴她,“主任叫我明早六點安排去廣州,并叫我先不要通知八三四一部隊。我問過首長,首長說廣州太熱,不利于他治病,不去廣州了,還是說一定要去大連。主任就問我廣州的房子有沒有冷氣設(shè)備,我說廣州的住樓有冷氣,不熱。所以首長又對我說,去廣州也行?!?《林豆豆口述》)李文普的說法是,9月11日“這一天,葉群試探性地向我講了一下想去廣州。我當時回答說,‘現(xiàn)在天氣這樣熱,去廣州干什么?’”(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李文普所說,證實了林豆豆說的葉群親口告訴了李文普去廣州的打算,但沒有提到葉群詢問冷氣設(shè)備、讓李文普去做林彪的工作、林彪同意去廣州等情節(jié)。
宋德金曾回憶:“大約是9月上旬,在林辦人員中就有傳言說,近日要換住地。然而,究竟去哪里?何時動身?在北戴河的人員是否全都隨行?大家始終沒有得到正式的說法。這里的規(guī)矩是‘不該問的不問,不該聽的不聽,不該說的不說’。我來此(指北戴河——筆者注)時間不長,更是嚴守‘三不’原則。又有內(nèi)勤戰(zhàn)士跟我說,聽說去廣州,又聽說去大連。我說不知道。”(《真實的林彪》)宋德金所憶,是否表明原來打算去大連的林彪,經(jīng)過勸說,改了主意,所以傳出大連、廣州兩個去向的說法,也有待考證。
不過,幾位親歷者都說過同一個情況?!傲侄苟共牧稀闭f:
(9月12日)晚九點多,應我的請求幫助我掌握情況的林彪衛(wèi)生員張恒昌告訴我,他聽見了主任跟首長說:“去廣州不行,去香港也行呀?!”小張說他始終沒聽見首長的任何聲音。(《林豆豆口述》)
這一情節(jié),李文普有大致相同的記憶:
(9月12日)二十一點左右,林立果回到96號樓,馬上和葉群鉆進林彪臥室三人一起密談。林立衡逼著內(nèi)勤公務(wù)員張恒昌、陳占照去門外偷聽。張恒昌來告她:“剛才,在衛(wèi)生間里,隔著門隱約聽到里邊兩句談話,一句是葉群說的:‘就是到香港也行嘛!’一句是林立果說的:‘到這時候,你還不把黃、吳、李、邱都交給我?!?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
這個情節(jié)透露出兩個信息:第一,間接表明林彪又改了主意,還是不愿意去廣州,不然,葉群不會說“去廣州不行”這句話;第二,林彪這時得知了葉群要去香港的想法。至于林立果說的把黃、吳、李、邱都交給他,是否指把黃永勝、吳法憲、李作鵬、邱會作交給“小艦隊”挾持到廣州去,不得而知。不過,這個情節(jié),林豆豆和李文普都是間接當事人,而直接當事人張恒昌、陳占照沒有關(guān)于這一情節(jié)的任何回憶。所以,此事有待直接當事人證實。
如果葉群跟林彪說要去香港、林立果說要挾持黃、吳、李、邱去廣州,那么葉群、林立果一定向林彪透露了相當嚴重的消息。因為,很顯然,1970年代中共中央副主席出境到香港,只能是亡命之舉,而絕非正常的政府行為。這一點,林彪不會不知。問題是,葉群用什么理由來勸說呢?是否就是毛的南巡談話?也不得而知。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,林彪得知葉群想去香港的打算,有什么反應?據(jù)“林豆豆材料”披露的張恒昌的說法,是“沒聽見首長的任何聲音”?!皼]聽見”有兩種可能,一是林彪有回應,但張恒昌聽不到;一是林彪根本沒有回應。倘若是沒有回應,那么,林彪是默許還是猶豫,抑或根本不考慮?沒有史料,很難判斷。
蹊蹺的是,陳占照回憶,當晚“十一點五十分左右,林彪又打鈴,對我說馬上夜航去大連,不休息了,有些東西可以不帶,夠用就行了。到大連一個星期就回來,回北京過國慶節(jié)?!?《林彪內(nèi)勤公務(wù)員陳占照關(guān)于“九一三”事件的揭發(fā)材料》,引自舒云《林彪事件完整調(diào)查》下冊)陳占照的材料來自舒云的書,未見公開發(fā)表,可靠性還待確認,至少時間有疑。但公開發(fā)表的劉吉純的口述說:9月12日那天晚上,“葉群給秘書辦公室打來電話,是李秘書接的,她派我去大連看房子。我問,怎么去?葉群說,坐火車去。我說,夜里沒有開往大連的火車。葉群改口說,機場不是有架小飛機嗎?我想了一下,說我不想去。她說不去就算了。”(《難忘的“九一三”前夜》)李文普也說,那天晚上“葉群在十點多鐘向張恒昌說‘明天早上六點去大連’”。宋德金回憶:9月12日晚上“大約十一點——十一點半,林彪的警衛(wèi)李文普匆匆回到辦公室,一邊忙著辦別的事情,一邊讓我立即給大連打電話,通知那邊做好準備?!?《真實的林彪》)四位當事人的說法細節(jié)各異,時間、情節(jié)、對象都不一樣,但有一個共同的情節(jié):去大連。這說明,臨到動身,目的地又改回了大連,至少幾位工作人員聽到的是如此。葉群說去大連,很可能是為掩人耳目;但林彪要去大連,是同樣掩人耳目還是仍舊堅持原意呢?又是一個懸念。
林彪是如何從96號樓出走的
林彪離開北戴河96號樓時,林豆豆已經(jīng)第二次去八三四一部隊大隊部求助,張清林則留在56號樓(林豆豆、張清林住地)觀察,兩人都不在現(xiàn)場,不是直接目擊者。關(guān)于這一點,“林豆豆材料”里的敘述并不多,僅有一段:
(9月12日晚),在56號樓的張清林接到林彪的衛(wèi)生員小張按我的要求打來的電話,小張說:“他們(葉群、林立果)正在床上拽首長,情況十分緊急!首長馬上就要被拽走了!汽車再過十分鐘就要開動了!你們快,快,快呀……”(《林豆豆口述》)
林豆豆特別說,其時是晚上十一點半鐘左右。不久,她和張清林在八三四一部隊大隊部“眼睜睜”看著一輛紅旗車從門口開過去,接著便聽到了一聲槍響,再聽到幾聲槍響。(《林豆豆口述》)
這段敘述的重點,在于林彪是被從床上“拽起來”的。坊間因此流傳林彪服用了安眠藥,是被人從床上生拉硬拽拖起來的,根本不像有“逃跑”打算的說法。見諸文字的,是張寧的書:“小陳和校長在葉群母子走后,一起進去服侍林彪吃安眠藥,替他脫衣服,扶他上床誰覺,時間約十一點半左右?!薄爸芏鱽碛H自下令封鎖機場,林立果得報后丟下電話報葉群,葉群帶上林立果直奔林彪臥室,小陳和小張見狀跟進,見葉群撲向床頭一把拉起進入睡眠狀態(tài)的林彪,大聲喊道:‘快起來吧!有人來抓你來啦!快穿衣服走吧!’”(《自己寫自己》)張寧的描述除了林彪被從床上“拽起來”這一點與“林豆豆材料”近似,其余的都是“林豆豆材料”未曾提到的,而且繪聲繪色,生動細膩,如現(xiàn)場目擊一般??墒?,無論林豆豆還是張寧都不是直接當事人,她們的說法有賴直接當事人證實。
但直接當事人是另一種說法。張恒昌回憶:
(9月12日)約二十二點三十分,我和陳占照商量,準備讓林彪休息。這時葉群來到林彪客廳,同林彪說話。陳占照先去吃夜餐,準備吃完夜餐再讓林彪休息。等陳占照回來后我去吃夜餐,還沒吃完,陳占照打電話讓我馬上回去,這時大約二十三點三十分。林彪叫我通知葉群,空軍療養(yǎng)院的兩個護士(在96樓照顧林彪)不帶了,讓人把她們送回去……然后我回到內(nèi)勤值班室,陳占照說,首長馬上要走,叫趕快收拾東西。陳占照要我報告林豆豆,我找了一會兒,沒找到。大約二十三點四十分到五十分左右,葉群、林立果,還有劉沛豐,一起到林彪客廳。劉沛豐手里提著三、四個皮包。(《林彪內(nèi)勤公務(wù)員張恒昌關(guān)于“九一三”事件的揭發(fā)材料》,引自《林彪事件完整調(diào)查》下冊)
陳占照的記憶是:
(9月12日)二十三點左右,林彪打鈴,我到了客廳,林彪要找小張,我去叫張恒昌。不一會兒,小張從林彪客廳出來,告訴我,林彪馬上要走,要我去告訴葉群,走的時候不要帶空軍療養(yǎng)院的兩個護士。二十三點五十分左右,林立果、葉群、劉沛豐一起到林彪客廳。過了一會兒,葉群和林立果走出來。林彪又打鈴,對我說馬上夜航去大連,不休息了,有些東西可以不帶,夠用就行了。到大連住一個星期就回來,回北京過國慶節(jié)。這時,劉沛豐站在客廳門口,一言不發(fā),我還看到沙發(fā)上放著三、四個黑色手提包。(《林彪內(nèi)勤公務(wù)員陳占照關(guān)于“九一三”事件的揭發(fā)材料》,引自《林彪事件完整調(diào)查》下冊)
李文普的文章說:
(9月12日)大約十一點多鐘,葉群拉我到林彪臥室門外叫我等著,她先進去和林彪說了幾句話然后叫我進去。這時,林彪早已從床上起來穿好衣服。林彪對我說:“今晚反正睡不著了,你準備一下,現(xiàn)在就走?!蔽艺f:“等要了飛機再走?!?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
張、陳的記憶時間不一,張說晚上十一點半,陳說晚上十一點左右;但情節(jié)相同,都是說林彪主動叫他們,沒有提到林彪被從床上“拽起來”的情節(jié)。李文普雖是葉群叫去的,但其時林彪“早已”從床上起來穿好衣服,也沒有說到“拽起來”這個細節(jié)。作為間接當事人,“林豆豆材料”的說法是個孤證,也有待證實;而張寧的說法,更讓人生疑。
林彪想外逃蘇聯(lián)嗎
不管林彪是改了主意去廣州,還是堅持原意去大連,最終的結(jié)果是墜毀在了異邦。官方將事件定性為“叛黨叛國”。構(gòu)成林彪“叛國”罪名的主要依據(jù),是李文普提供的證詞。人們無法看到證詞原件,但李文普的文章提供了他的說法:
當時已是深夜,天很黑,車開動了。葉群對林彪說:“李文普和老楊對首長的階級感情很深?!蔽液蜅钫駝偠紱]有說話。車到56樓時,我突然聽林彪問林立果:“到伊爾庫茨克多遠,要飛多長時間?”林立果說:“不遠,很快就到?!逼囬_到58樓時,姜作壽大隊長站在路邊揚手示意停車。
葉群說:“八三四一部隊對首長不忠,沖!”
楊振剛加快車速,過了58樓。
聽林彪說要去伊爾庫茨克,我才知道不是去大連,是要到蘇聯(lián)去,當時一聽去蘇聯(lián)的地方,腦子里第一個反映就是叛逃,所以,在這一瞬間,我思想上產(chǎn)生了激烈的斗爭。跟著跑,這不是當叛徒了嗎?自己的老婆、孩子不成了叛徒的家屬了嗎?便決心下車。
我本能地大喊了一聲“停車!”
楊振剛把車停下來,我立即開門下車。
葉群氣沖沖地說:“李文普!你想干什么?”
我說:“你們究竟要到哪里去?當叛徒我不去!”
我轉(zhuǎn)身朝58樓喊了一聲:“來人哪!”與此同時,我聽到了車門響聲和槍栓聲,林立果就向我開槍。
林彪詢問“到伊爾庫茨克多遠,要飛多長時間”,這是整個“九一三”事件里最關(guān)鍵的細節(jié)。如果林彪說過這句話,那就表明林不是要去大連,而是準備去蘇聯(lián)。也就是說,“出國”是林彪在登上飛機之前就已確定至少是確知的打算,“叛國”罪名自然鐵板釘釘。然而,正是對這個最關(guān)鍵的細節(jié),不少人表示質(zhì)疑;最極端者甚至認為李文普是高層安排在林彪身邊的“內(nèi)線”、“臥底”,事后按照高層意圖提供了假口供,作了“偽證”。持“挾持”說的林豆豆就一直否認李文普的說法。不過,林豆豆的這份材料無一字涉及李文普提供的這個細節(jié)。當然,李文普本人堅決否認“內(nèi)線”說和“偽證”說。(《林彪衛(wèi)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》)
張寧在自己的書里描述過一個情況:9月12日晚上十一點左右,葉群和林立果不斷往林彪辦公室跑,有時圍著林彪嘀嘀咕咕,有時站在林彪身旁一句話不說,林彪始終不開口。林立衡推搡內(nèi)勤小陳進去聽聽,小陳出來后說:“我剛進去的時候,聽到首長哭(嗚咽)著說‘我至死是民族主義者’,聽到這句話,就被立果發(fā)現(xiàn)我了,立果推我的時候,首長回頭望了一眼,我看見首長正淌著眼淚?!?《自己寫自己》)一些人以此推測,葉群、林立果很可能跟林彪和盤托出了逃往蘇聯(lián)的打算,而林彪不愿意去蘇聯(lián),所以才說自己“至死是民族主義者”,也因此林彪不可能問“到伊爾庫茨克多遠,要飛多長時間”。然而,這只是假想,是模擬出來的一種語境。更關(guān)鍵的問題是,“林豆豆材料”沒有提到這件事,張寧又不是現(xiàn)場目擊者,張寧的描述依據(jù)何在?何況,作為直接當事人,前引陳占照、張恒昌的材料都未提到這個情節(jié),張寧的說法無法被證實。
到底林彪問沒問過這句話,因為當晚在車內(nèi)的六位直接當事人只有李文普健在,李的口供成了孤證,確認也好,否定也罷,考證起來已極為困難。但筆者對李文普的說法仍有疑問。幾天前李文普聽林豆豆說葉群、林立果要“挾持”林彪去香港,還不大相信,疑惑林豆豆為什么自己不去向林彪報告;這時他自己親耳聽到了林彪問話,而且確認林彪等人要“叛逃”,反倒在跳車之后不去立即報告。是這位有二十余年軍齡、長期做警衛(wèi)工作的衛(wèi)士長不了解事情的嚴重性,還是來不及報告?從林彪等人離開北戴河96號樓,到256號專機12點32分起飛,有40分鐘左右的時間;(據(jù)256號專機第二副駕駛員康庭梓說,256號座機是9月13日零點三十二分起飛的。見康庭梓《林彪座機強行起飛之后》,《中華兒女》2000年第2期)即使起飛后,仍有向上級報告的時間。但直到這時,唯一知道林彪等人要“叛逃”蘇聯(lián)的李文普卻沒有報告。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對“林豆豆材料”以及其他當事人的回憶或口述提出的這些疑問,筆者并沒有確定的結(jié)論。事實上,這份材料還有該書的其他文章留下的疑問遠不止這些。解開這些疑問,仍待時日。(原載《同舟共進》2013年10期 韓鋼 文史學者、華東師范大學教授)